更新时间:2022-04-21 16:39:15点击:0
2021年我国能源体制改革方面成果频出:《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正式印发,电力体制改革全面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作稳步推进。
2022年,国家能源局将如何推进落实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建设?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将采取哪些具体步骤?近日,中能传媒记者围绕这些问题独家专访了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司长朱明。
中能传媒:2022年能源法治建设和体制改革工作将如何开展?有哪些新的工作重点?
朱明:2022年是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关键之年要施好关键之策,法改司将认真落实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能源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能源安全保供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目标任务,全面推进能源法治建设,积极推动能源立法,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深入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着力促进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有效发挥;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和优化政府职能;务实做好重大问题政策研究,有效服务科学决策;全力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供法治和体制机制保障。
中能传媒:《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出台后,在统筹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安全保供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
朱明:《意见》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的角度进行了谋划。
第一点强调的是协同推进,这里包括要在国家和各省(区、市),以及国家层面各部门之间完善能源战略和规划实施协同推进机制。各省级能源规划均应明确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目标和任务,国家建立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监测评价和考核机制。在国家层面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能源安全与发展协调机制,按年度建立重大工程台账并加强督导协调,确保国家能源战略和规划以及重大工程建设有序、顺利推进。
第二点强调的是节奏力度,要统筹能源转型与安全保障。坚持先立后破,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做好化石能源与新能源优化组合,推动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要完善能源预测预警机制、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综合防御体系、能源供应保障和储备应急体系,进一步增强能源安全可靠供应的保障能力。
第三点强调的是协同转型,也就是坚持生产侧与消费侧同步发力、上下游联动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在消费侧,坚持节约优先,完善能耗和碳排放管理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在生产侧,建立绿色低碳为导向的能源开发利用新机制,各地区均应优先开发利用本地清洁低碳能源资源,积极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新型能源系统。
中能传媒:在健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机制、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改革方面,2022年法改司将采取哪些政策措施?
朱明:2022年,将从四个方面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改革。首先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一是提高跨省跨区交易市场化程度,探索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直接参与省间交易,赋予市场主体自主选择权,以市场化方式促进清洁能源在全国更大范围优化配置。二要稳步推进省(区、市)/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提升电力资源配置效率,落实国家区域发展重大战略,今年的重点工作包括南方、长三角、京津冀等区域市场建设。加强不同层次市场的相互耦合、有序衔接,引导各层次电力市场协同运行。
另外,要推进适应能源结构转型的电力市场机制建设。健全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有机衔接的电力交易体系,发挥电力市场对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支撑作用。这里有一个核心就是要围绕电力现货市场做一系列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电力现货试点。引导现货市场更好发现电力实时价格,准确反映电能供需关系。推动第一批现货试点地区进入长周期运行,推动第二批现货试点地区开展结算试运行。推动各类发电主体、用户侧共同参与现货市场,加强现货交易与放开优先发用电计划、中长期交易的衔接。完善适应新能源特点和新兴市场主体的调度机制,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完善调度交易机构在交易组织实施等方面的分工协作。研究制定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指导地方现货规则编制工作。研究制定电力现货市场监管办法,维护电力现货市场秩序。
与此同时,我们将继续积极培育多元竞争的市场主体。有序推动燃气、热电联产、新能源、核电等优先发电主体参与市场,研究推动将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转化为政府授权的中长期合同。引导用户侧可调负荷资源、储能、分布式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新型市场主体参与市场交易,释放用户侧灵活调节能力。
深入推进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也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要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能源领域科学监管、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在市场主体关切的办电服务、涉企审批、接入电网、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等方面推出优化营商环境举措,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确保重点任务落到实处。